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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办成功案例

柏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

浏览次数:   更新时间:2018-05-17 14:21:00 发布人:管理员

罪轻辩护,法庭采纳,从轻判决

柏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

基本案情:柏某,重庆市九龙坡区人,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数量巨大被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局刑事拘留,因犯罪地在九龙坡区,后移送九龙坡区检察院,检察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辩护结果:接受委托后,辩护人及时了解案件情况,会见柏涛,研究证据,经过研究,认为该案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不能做无罪辩护,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,做无罪辩护是没有辩护意义和价值的。结合实际情况,该案只能做罪轻辩护,辩护人经过精心准备,反复研究,提出被告人的行为是事出有因、影响不大、没有主观恶性,不同于其他暴力犯罪,有悔罪表现等诸多从轻情节,并提出其犯罪前科不成立的辩护意见,最终,九龙坡区法院采纳辩护观点,从轻判处柏涛有期徒刑十个月。